生活所需與個人欲望
經歷過1974年熊市打擊後,我老曹同妻子有一個協議:就係每月生活開支不得超過每月薪金收入。大部分人日常生活所需其實唔多,但欲望則無窮。三十三年過去,我老曹一直嚴守呢個規定,即家庭開支只可來自薪金收入,投資回報則留作「不時之需」,因為呢方面收入來源太唔穩定。上述規定限制咗我老曹嘅個人欲望,而令家庭一直過住好簡單嘅生活──既無華衣美服,亦無豪華房車,甚至出國旅行亦好少。有時諗番:有幾多人將生活所需與個人欲望混淆不清?例如美食唔一定係鵝肝、魚子醬,好多時餐蛋公仔麵亦好美味,尤其係肚餓之時。有朋友曾請飲過價值數萬元一枝紅酒,老實講,我老曹唔識貴在哪裏?!亦坐過朋友過百萬元嘅保持捷跑車,但我老曹仲係喜歡坐的士,因為夠方便。生平最怕上朋友嘅遊艇,因我老曹唔愛水上運動,上咗船都唔知做乜好。
信報-投資者日記200811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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